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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食堂员工打人事件:6名打人者被行拘还丢了饭碗

  交汇点讯 “9·25”南通大学食堂承包经营方的员工殴打来校园开展早餐配送业务的大学生,经交汇点记者第一时间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26日下午,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和打人事件的主角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向社会通报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6名参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不仅受到3至7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还受到公司开除的处理。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还就此事件向南通大学及社会大众公开道歉。

  经查, 9月下旬,中快餐饮集团苏州分公司南通大学主校区二号食堂承包方(以下简称:中快餐饮)与宜兴大师兄科技有限公司“红领巾爱心早餐”一方(以下简称:红领巾早餐)因为红领巾早餐在南通大学主校区发展早餐配送业务发生纠纷。9月25日6时许,为阻止红领巾早餐员工在南通大学校园内开展早餐配送业务,中快餐饮负责人景某某(男,29岁,江西九江人)带领员工徐某某等多人至红领巾早餐员工霍某某(男,南通职业大学学生)设在南通大学主校区飘香坊粥店门口的分餐点阻止其销售并欲将早餐搬走时,与霍某某发生推搡后,景某某和其员工徐某某(28岁,安徽黄山人,中快餐饮厨师)、程某某(22岁,江西九江人,中快餐饮厨师)、刘某某(17岁,河南开封人,中快餐饮厨师)、万某某(16岁,江西九江人,中快餐饮厨师)、尹某某(16岁,江西九江人,中快餐饮厨师,均为男性)上前对霍拳打脚踢,致霍某某轻微伤。金某(红领巾早餐员工,该销售点实际负责人)在旁阻止对方搬离早餐时也与对方人员发生拉扯,后被对方多人殴打,致金某轻微伤。崇川警方依据相关法律,对参与殴打他人的六名违法行为人给予3至7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南通崇川警方重申,市民遇有纠纷应当寻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绝不姑息迁就,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26日下午,处于舆论漩涡中的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发生员工在南通大学校园内打架斗殴一事,向南通大学及社会大众发出致歉信,称“给贵校造成的负面影响感到万分自责,同时也对社会大众表示歉意!”针对此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中快餐饮公司已责令苏州分公司撤出南通大学,并在全集团做通报批评,同时作出三项处理决定:苏州分公司负责人降级处理;参与斗殴人员全部开除;涉事管理人员正职降级处理,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涉事员工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交汇点记者 丁亚鹏